企业推出扫码抽红包的促销手段,犯罪分子却利用计算机技术,窃取抽奖二维码和密码
黑入软件后台,将抽奖变为“偷奖”
张吟丰 赵明 陈建群
湖南湘潭的槟榔生产企业众多,竞争激烈,商家为吸引顾客,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方式,其中扫码抽红包备受青睐。然而,在这背后,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,利用黑客技术渗透至商家扫码抽红包的后台,窃取30余万元的抽奖红包。
近日,经湖南省湘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,张某、徐某等5人因犯盗窃罪,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。
黑入抽奖平台,下载红包链接和密码30余万条
2021年2月,张某和发小徐某在家闲聊时,徐某对槟榔包装袋内的扫码抽红包活动产生了兴趣。在成功扫码获得红包后,徐某认为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,便提议让张某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入企业抽奖平台,窃取抽奖二维码和密码。张某之前曾因侵入另一公司网站后台被取保候审,但面对金钱的诱惑,张某还是答应了。
张某迅速解析出该企业槟榔包装袋上的一级域名,成功获取微信抽奖活动的抽奖码(二维码链接地址、领奖四位数密码、奖金金额)日志,并通过技术手段批量下载售价100元槟榔产品和售价88元槟榔产品的微信抽奖红包链接和密码30余万条。
然而,在尝试扫码领取红包时,他们发现该槟榔企业已将同一微信号每日扫码上限次数设置为10次,这成为了他们的一大难题。为了快速兑现红包,张某再次侵入该企业后台,将每日扫码上限修改为100次。
搭建发卡网站,售卖“红包料”
随后,受害槟榔企业的技术人员在抽查抽奖红包兑换数据时发现异常,随后报警。经过侦查,微信账号用户郭某、邹某和徐某飞等人相继落网。据交代,他们购买的是从徐某飞处购买的“红包料”,而徐某飞则是从张某搭建的发卡网站购买。
为快速盗刷红包并隐瞒犯罪行为,张某在网上搭建了一个发卡网站,由徐某以红包面额7折到8折的价格,售卖窃取来的微信抽奖红包数据。徐某飞正是从这里购买“红包料”,并以每个红包几元钱的差价倒卖给别人。
2021年3月,张某和徐某在浙江义乌的一个小旅馆内被民警抓获。此时,他们刚把新的“红包料”挂上网,准备继续售卖。据查,槟榔兑奖二维码共被盗扫30余万元,其中20万余元被张某和徐某瓜分。
依法惩处犯罪,同时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
湘潭县检察院检察官在案件办结后,走访了受害槟榔企业,建议企业提升计算机网络后台防护级别,改进销售、兑奖流程,从而堵塞漏洞。
这是一起新型、复杂的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盗窃二维码等信息,并非法占有钱财的案件。承办检察官表示,将进一步明确侦查思路,依法追究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,并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。
今年3月21日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5万元;以盗窃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;以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徐某飞、邹某、郭某相应的刑罚,各并处罚金。
来源:检察日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