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随着生活水平的提升,购买商品房的同时购买车位,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。但当交付使用的车位实际大小与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大小不符时,业主应如何维权呢?不久前,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相关案件。
基本案情
2021年8月,王某购买了桂林市某小区一个地下车位的使用权。签订购买合同时,合同上明确写明:车位尺寸长5.3米、宽2.4米。同年12月,车位交付使用后,王某用尺子测量,认为车位实际尺寸长4.9米、宽2.17米,与合同上约定的大小不符。王某认为房地产公司违约,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无果后,诉至七星区法院,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违约金。
法院审理
七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王某与房地产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,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王某在购买上述车位使用权时,应当知晓车位的相关情况,房地产公司按约将该车位交付王某验收并使用,且该车位能够正常停放车辆。因此,双方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。
经法院现场勘验,该车位尺寸与合约尺寸存在微小误差,但不影响王某对车位的正常使用,未对王某造成实际损失。王某主张的测量方式并无充分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其向房地产公司索付违约金的诉请。
七星区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
目前,该判决已生效。
法官说法
车位面积问题,不仅关系到业主的切身权益,也关系到交易方的诚信。作为购买者,如果所购车位存在“缩水”并影响使用的情况,应及时保存证据,避免损失,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作为销售者,应在签订合同时,将车位的性质、面积、价格、使用权限等关键信息予以明确,在确保合同公平、合法的同时,也可以规避相应法律风险。
来源:桂林市七星区法院 广西法治日报 作者:孙盛峰 李琪
车位“缩水”4毫米,业主能否索赔违约金?
车位“缩水”4毫米,是否足以让业主索赔违约金?这一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。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,尽管车位尺寸存在微小误差,但并未对业主的正常使用造成实际损失。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了王某的索赔请求。
这提醒我们,在购车位时,除了关注价格、位置等因素外,更应关注车位的实际尺寸和与合同的约定是否一致。对于销售者而言,明确车位的关键信息,有助于减少法律风险;对于购买者而言,及时保存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权,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。
对于这类问题,我们需要综合考虑车位的实际使用情况和法律规定,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公平保护。同时,这也提醒我们,在购买任何商品或服务时,都应仔细核对合同中的关键信息,避免因为细节问题引发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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